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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集安市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 日期:2026-09-14 17:06
  • 来源:集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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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保障被征地农民老有所养,推动实现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我局起草了《集安市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通过以下方式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26年9月14日至2026年10月9日(15个工作日) 

  二、反馈方式 

  (一)电话反馈:联系电话0435-6223989 

  (二)邮件反馈:jasrsj2026@163.com 

  (三)信函反馈:邮寄至集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封请注明“集安市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实施办法意见”),邮编:134200。 

  以单位名义反馈意见的,请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馈意见的,请署真实姓名并注明联系方式。 

  附件:集安市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集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9月14日

主办:集安市人民政府

承办:集安市电子政务中心

联系电话:0435-6228166 网站标识码:2205820009 吉公网安备 22058202000001号 吉ICP备10030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