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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26年上半年第二批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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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校,各申请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吉林省关于做好 2026年上半年第二批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和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有关规定,现将集安市2026年上半年第二批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 (一)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集安市户籍人员或持有集安市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二)集安市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应届毕业生、非毕业年级的专升本学生及研究生。 (三)驻集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四)在集安市工作、居住和学习的港澳台居民,持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无犯罪记录,可在集安市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无犯罪记录,已在集安市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可在集安市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二、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 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通过吉林省教育厅评估中等职业学校举办的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其学历可作为在省内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及认定的合格学历。 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三)达到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要求。申报语文学科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申报其他学科应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民族地区少数民族教师资格申请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要求请电话咨询认定机构。 (四)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体检合格。 (五)取得教育部教育考试院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或取得由毕业院校颁发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 (六)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七)认定过程中,认定机构将对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情况进行核查,根据核查结果和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作出认定结论。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在作出教师资格认定结论前,对经准入查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 三、认定申请 (一)认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向集安市教育局申请。 (二)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向通化市教育局申请。 四、认定安排 (一)时间安排。2026年上半年第二批次申请人网上申报提交材料时间:6月12日—6月26日。 (二)工作安排。根据吉林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吉林省高效办成教师资格认定“一件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实行全程网办,申请人通过网上提交认定材料,不再需要现场提交。同时,为满足特殊人群办事需求,继续保留线下业务受理渠道,详情可电话咨询认定机构。 五、认定流程 (一)体格检查 申请人在认定公告发布后,持本人身份证及一张网报同版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白底照片到集安市中医医院领取体检表空腹进行体格检查,体检表由集安市中医医院提供,无需申请人准备。体格检查结论由医院在3个工作日内直接共享给教育局,申请人不需要将加盖公章的体检表交给教育局。为不影响申请人正常认定,体检应在认定材料提交截止时间5个工作日前完成。 (二)网上提交认定材料 申请人在体检完成2个工作日后(不含体检当天),在规定的网上提交材料时间内,按照先后顺序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吉事办网厅,提交认定申请材料。没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提交申请材料,不能在吉事办网厅提交申请材料,两部分材料全部提交成功方为认定材料提交成功。 第一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上传个人承诺书、照片(本人近期一寸彩色白底正面免冠证件照),完成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学历学籍等信息的核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使用手册”栏目查看。 (1)照片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190K,宽290-300像素,高408-418像素。申请任教学科时须与教师资格考试的学科(专业)一致,其中,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不填写学科;申请小学教师资格的,应与面试学科一致;申请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的,应与笔试科目“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一致;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与面试的“专业知识与教学能力”一致。 (2)“申请地类型”选择: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选择“户籍所在地”,在持有集安市居住证的申请认定的选择“居住地”,在学籍档案所在地申请认定的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选择“居住地”。 (3)《个人承诺书》可在网报界面下载、打印,申请人签名后按程序要求扫描上传图片。成功报名后,申请人需在预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时查看整体效果,如预览时发现《个人承诺书》位置不正确,签名不清晰的,于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 (4)按系统要求如实完整填写其他申请材料,核对所填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上报报名信息。网上申报信息要求本人填写,不得代填,出现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5)2020年开始,网报系统开通个人信息实名核验功能,请申请人准确填写本人信息,如果实名核验不能通过将无法进行认定申报(关于实名核验问题详见中国教师资格网中“常见问题”第4条)。 第二步: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上传材料1个工作日后,登录吉事办网厅“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按照《教师资格认定“一件事”办事指南》(附件),完成户籍(居住证)、体格检查、无犯罪记录证明等信息的核验。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学历、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等事项核验不成功的申请人,还需要按照智能引导,在系统上传学历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等电子材料。 (三)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认定机构完成线上审核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作出认定结论,认定通过后三十个工作日发放《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此表务必放入个人人事关系档案中长期保存)。申请人领取认定结果方式为邮寄或自取。推荐使用邮寄方式领取。 如申请人选择邮寄,应在“吉事办”高效办成一件事中准确填写收件人、联系电话、邮寄地址、邮编等信息,因申请人填写相关邮寄信息不准确导致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如申请人选择自取,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毕业证书原件登记领取。取证等事宜将在QQ群里通知,群号:768985352。 注意:对于应届毕业生,获得合格学历后方可完成认定并制发教师资格证书,前期使用学籍验证认定教师资格的应届生申请人,需要在认定通过后及时在中国教师资格网补充有效学历方可正常查询教师资格证书。 六、联系电话:0435-6223426 七、申请人其他须知事项 (一)申请人每次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成功认定后的当年在全国范围内不能再申请第二种教师资格。 (二)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代替报名,对违反规定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确认,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八、相关政策 (一)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参照人社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其中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另需增加《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相关项目。 (二)经过省教育厅评估的中等职业学校举办的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其学历可作为在省内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及认定的合格学历,其他中专毕业不能作为合格学历,需要获得专科及以上学历后方可申请。详见《关于公布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办学条件评估结果的通知》(吉教师字〔2015〕29号)及《关于公布镇赉县职教中心学前教育专业办学条件评估结果的通知》(吉教师字〔2016〕23号)。 集安市教育局 2026年6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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