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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集安市2026年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案件销号的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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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吉林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工作实施方案》(吉环领督办〔2025〕1号)要求,现对集安市2026年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案件办理情况进行公示(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6年9月28日至2026年10月14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联系集安市生态环境保护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5-6223859 附件:集安市2026年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案件办理台账 集安市生态环境保护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9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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