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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选择评估机构的公告
  • 日期:2026-09-10 14:28
  • 来源:集安市房屋征收经办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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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维护被征收人合法权益,保障征收工作顺利进行,拟公开选择征收评估机构,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评估对象 

  被征收户的物品残值。 

  二、报名条件及要求 

  1.具有工商部门核准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资产评估资质。 

  3.单位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现场报名,委托他人报名应提供受托人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 

  4.现场报名时请提交公司简介、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书和主要业绩材料。 

  符合上述资质与条件要求的单位,报名时请提交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三、选定方式 

  由被征收人协商选择,如协商未果,将采取现场公开投票或者摇号、抽签等随机方式确定,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6年9月10日-2026年9月15日 

  地点:云水路集安市房屋征收经办中心(707室) 

  电话:0435-6895665 

   

  集安市房屋征收经办中心 

  2026年9月10日 

主办:集安市人民政府

承办:集安市电子政务中心

联系电话:0435-6228166 网站标识码:2205820009 吉公网安备 22058202000001号 吉ICP备10030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