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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安市档案馆关于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人参相关老物件及档案资料的公告
  • 日期:2026-08-12 10:01
  • 来源:集安市档案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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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挖集安千年人参历史文脉,推进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申遗工作,系统保护传承集安边条参、新开河人参栽培、加工、商贸、民俗非遗记忆,充实馆藏人参特色档案资源,现面向全市及社会各界公开征集散藏于民间、单位、个人手中与人参相关的老物件、文献、影像、实物档案资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背景

  集安地处长白山南麓,人参利用历史追溯至魏晋贡参时期,人工栽培已有四百余年历史,新开河边条人参栽培与炮制技艺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全国知名边条参核心原产地、历史贡参重要产区。长期以来大量珍贵参业实物、文字史料散落民间,亟须系统性征集归档、妥善保护、活化利用,记录集安人参从古至今种植、加工、外销、产业发展、民俗文化完整发展脉络。

  二、征集范围与具体内容

  (一)实物老物件类(本次征集重点)

  1.传统种植器具:老式参镐、参耙、遮阳参帘、参棚搭建木料配件、参籽筛选筛具、移栽修根专用刀具、老式测土农具、看护参山所用铜锣、号角、防身用具、参园登记木牌等历代参农生产工具。

  2.人参加工炮制器具:老式洗参刷、蒸参锅、烘参炕配套工具、捆参麻绳、压参模具、红参压制木模、烘干架、切片刀、药秤、铜秤、碾药器具、盛参陶罐、木箱、竹编参筐等传统加工工具。

  3.历代人参实物标本:民国及新中国成立前后老干参、红参、生晒参、野山参样品;老式包装整支人参、参须、参片、参膏、参酒成品实物;各年代定型成品参样品。

  4.包装储运老物件:清代、民国、新中国成立后木质参箱、铁皮参盒、油纸包装、商标贴纸、捆参麻绳、外销报关木箱、防潮陶罐、参行专用收纳器具。

  5.参业经营标识物件:旧时参庄、参行牌匾、招牌、印章、店旗、营业号牌、会员徽章、参业合作社标牌、荣誉奖牌、参展奖杯奖状。

  6.民俗文化类物件:放山采参民俗用品(索拨棍、开山钥匙、红绳、鹿骨签、山神祭祀小件信物)、参农祈福摆件、与人参相关民间手工艺品、剪纸、木雕等。

  (二)文字文书档案类

  1.明清至近现代参山契约、租山合同、参地买卖文书、放山进山契约、劳资用工字据、记账账本、参农日记、家书、手抄种参技艺口诀。

  2.各时期人参收购票据、供销合作社收购单据、外销发货单、完税凭证、进出口报关单、价格表、供销台账。

  3.参业政策文件、技术手册、栽培讲义、加工工艺手抄本、农技培训资料、科研试验记录、地方人参地方志记载摘抄。

  4.老商标、产品说明书、宣传海报、报刊广告、宣传单页、包装设计原稿、获奖证书、质检报告、地理标志申报材料。

  (三)影像声像资料类

  1.黑白或彩色老照片:旧时参农上山放山、田间栽参、起参采收、蒸制加工、晾晒人参、集市售卖、参厂车间、参业展会、老参地风貌等实景照片。

  2.录音录像:老参农口述放山习俗、栽培技艺、从业经历录音录像,早期电视台拍摄集安人参专题影像、参业节庆活动影像素材。

  三、征集方式

  1.捐赠。捐赠的档案资料归国家所有,永久保管于集安市档案馆。市档案馆登记“集安市档案征集名册”,为捐赠单位或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对捐赠进馆的档案进行科学整理、安全保管,并按规定向社会提供利用。对于涉及知识产权的档案,按国家法规予以保护。捐赠单位或个人对其捐赠的档案享有优先使用权,并可对档案中不宜向社会开放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意见。

  2.寄存。对暂时不愿意向档案馆捐赠、移交档案资料的或是特别珍贵的档案资料个人保存确有困难的,经本人同意,市档案馆可提供免费寄存服务。凡以寄存方式被征集的各类档案资料,所有权不变仍属于当事人,代存期间,市档案馆负责档案资料的安全,并可对所代存的档案资料进行复制、利用。

  3.复制。对确有价值而本人不愿捐赠、代存的档案资料,市档案馆可提供数字化扫描或复印复制服务,原件归还本人,扫描件、复印(复制)件在馆内保存。

  4.上门征集。如遇其他特殊情况,市档案馆也可提供上门征集服务。档案资料拥有者可直接与集安市档案馆联系,集安市档案馆将派专人跟踪对接、上门现场征集。

  四、征集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长期征集。

  五、联系方式

  张飞龙:13844203786

  邮箱:Z13844203786@163.com

  地址:集安市站南路99号(集安市档案馆)

  邮政编码:134299

  集安市档案馆

  2026年8月11日

 

主办:集安市人民政府

承办:集安市电子政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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