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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年吉林省集安市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拟申领人员名单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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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吉林省财政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吉林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吉财教[2022]1196号)文件精神,按照《吉林省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实施细则》《关于转发<吉林省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实施细则>的通知》(集人社字[2023]34号)等文件要求,经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及就业单位申报,人社部门审核,现将2026年集安市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拟申领人员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7月30日-8月5日。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与人社局就业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435-6748085。 集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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