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前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政府机构>市政府组成部门 |
| 集安市教育局 |
|
|
机构主要职责: (一)组织研究教育领域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方针政策、教育发展战略规划、重大改革方案,协调督促落实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工作部署和要求。 (二)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并监督执行。 (三)研制规章制度,制定全市教育改革发展战略和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拟定全市教育事业发展重点、结构、规模、速度和步骤,指导、协调教育规划、计划和实施。 (四)统筹管理全市的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民办教育、特殊教育、民族教育、幼儿教育、健康教育等工作;负责教育督导和评估。 (五)统筹规划和部署指导全市教育体制、办学体制的改革和布局调整工作,理顺教育内、外部的关系。 (六)按照教育经费“两个只增不减”的原则,负责全市本级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和使用;会同市有关部门制定筹措教育经费、教育基建投资的办法和原则;监督检查全市教育系统收费工作;监督全市教师工资兑现及待遇落实情况;负责教育国有资产管理和教育内部财务审计工作;负责全市教育事业发展和改革中长期规划以及编制专项规划和计划方案制定工作;负责全市教育事业统计工作;负责全市学校布局调整工作;负责教育系统校舍建设、校舍维修及装备安装项目管理工作;负责校园绿化、美化,校舍、校园的管理及教育风险管理服务工作。 (七)主管全市的教师工作。负责各类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和管理工作,统筹规划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教职工管理和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教师中级职称评审;负责特级教师推荐人选申报;指导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和人才交流;做好全市教育系统劳动工资、人事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统筹规划、指导实施各级各类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和培训工作。 (八)规划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教育科研、教育教学、德育、体育卫生、美育、国防教育、信息技术、社会实践、家庭教育、劳动教育工作,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统筹规划并巩固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工作。 (九)检查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平安校园创建、安全生产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十)归口管理全市学历教育及其考试工作,制定职业与成人教育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建立社区教育三级网络工作。 (十一)负责全市高考、自考、高中学考、初升高考试,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招生和毕业生就业方针、政策。归口管理研究制定全市的各级各类学校招生、就业政策的办法,并协调有关部门组织指导实施。 (十二)统筹和指导全市少数民族教育工作,负责规划全市少数民族学校布局。 (十三)负责颁发公办高中阶段教育、义务教育、学前教育办学许可证;负责除医药、学前、政法类和省政府所属部门举办以外的中等职业学校设立审批;负责省示范性幼儿园初检申报工作;审批、考核、监管全市民办教育工作。 (十四)组织实施全市教育信息开发和建设,管理全市教育统计资料工作;管理全市教育资产,指导全市勤工俭学和校办产业工作。 (十五)组织实施全市中小学教育教学改革项目,规划指导全市教育科研工作。 (十六)综合管理、指导学校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以及工会、共青团、妇女、档案、计划生育、信访、投诉等工作。 (十七)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考核任免全市教育系统的基层领导干部;指导全市校长培训、后备干部队伍管理工作。 (十八)负责管理教育系统的外事联系、协调、交流等工作。 (十九)贯彻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贯彻国家汉语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规范和标准,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 (二十)负责教育系统行风建设,纪检、监察和教育法制建设。 (二十一)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秘书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 联系电话:0435-6222397 (二)教育督导室。(发展规划与财务审计科、政策法规与行政审批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5-6212486 (三)教育科(职业与成人教育科、招生科)。 联系电话:0435-6222762 (四)人事科(校外教育培训监管科)。 联系电话:0435-6223426 (五)党建办公室(市委教育工委中小学校党建工作指导科、德育办)。 联系电话:0435-6212924 办公地址:集安市迎宾路249号 办公时间:冬季8:30-11:30,13:00-16:30(节假日除外); 夏季8:30-11:30,13:30-17:00(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姓名:李慎原 |
联系电话:0435-6228166
网站标识码:2205820009
吉公网安备 22058202000001号
吉ICP备10030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