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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集安市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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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通化市关于民政工作的各项法律、法规、政策、规划;起草地方性民政工作管理办法草案,研究拟定全市民政工作相关政策和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通化市关于社会组织工作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依法对全市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三)拟定全市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残疾人两项补贴、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等救助工作。 (四)拟定全市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和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五)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等审核报批工作。组织指导和实施全市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及地名管理工作。 (六)贯彻落实国家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按要求推进全市婚俗改革。 (七)贯彻落实国家、省、通化市殡葬管理政策,拟订全市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 (八)协调推动和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残疾人就业中的权益保障工作。 (九)承担市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组织拟定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并组织实施。 (十)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促进全市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十一)组织拟订促进全市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 (十二)承担民政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指导督促民政行业领域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管理,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法规科、财务科)。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保密、政务公开、督查督办、后勤保障等工作。组织拟定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综合性材料。负责局机关干部职工和下属单位的人事管理、劳动工资、机构编制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负责法治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做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相关工作。 负责局机关财务、统计工作,承担局机关并指导下属单位预决算、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内部审计工作。 联系电话:0435-6223731 (二)社会救助和养老服务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承担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组织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宣传教育,拟订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口状况、老龄事业发展的统计调查工作。 拟订并协调落实促进全市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工作。拟订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养老服务机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 负责全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及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残疾人两项补贴等社会救助工作的监督指导、政策拟定和资金发放。负责全市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收集、数据统计和查询、核对及认定工作。负责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负责民政代管的精简职工生活补贴发放;负责承办收养登记工作;负责儿童及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负责孤儿权益保障和救助管理工作;负责残疾人福利和残疾人就业中的权益保障工作。 负责对自愿要求救助的城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和管理。 拟定促进全市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和慈善组织活动管理办法,指导社会捐助工作。 拟定民政行业领域安全发展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民政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指导督促民政行业领域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管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民政系统(行业)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企事业单位安全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435-6223609 (三)社会事务科(行政审批和社会组织管理科、区划地名科)。贯彻执行国家、省、通化市殡葬管理政策法规,负责全市殡葬管理工作,推进殡葬改革。 贯彻执行国家婚姻登记政策,倡导婚姻习俗改革。 根据国家有关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负责应由民政部门承担的行政审批事项的咨询、受理和审批工作,负责组织协调行政审批事项的勘查、论证、审核、上报等相关工作。 按照管理权限,依法对全市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贯彻执行国家、省、通化市行政区划与地名管理政策法规,负责全市行政区划、地名管理、地名标志工作。 联系电话:0435-6223536 (四)党建办公室。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局党组的决议和部署。负责组织、纪检、宣传、信访、统战、工青妇、精神文明、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软环境建设工作。承办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435-6220708 办公地址:集安市文化路669号 办公时间:冬季:8:30-11:30,13:00-16:30(节假日除外);夏季:8:30-11:30,13:30-17:0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435-6223731 负责人姓名:崔岩俊 |
联系电话:0435-6228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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