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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集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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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和政策;提出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作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研究分析全市以及国内外经济形势和发展情况,进行宏观经济的预测、预警;研究并提出宏观调节政策的建议,综合协调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出全市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战略和规划。 (三)负责汇总和分析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拟订并组织实施产业政策和价格政策;综合分析财政、金融、产业的执行效果,监督检查产业政策的执行;负责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 (四)提出全市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规划重大项目和生产力布局;安排财政性建设资金,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贷款的使用方向;引导民间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方向;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安排国家和省拨款的建设项目、重大外资项目、境外资源开发类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指导、协调、监督全市招投标工作。 (五)负责确定和规划全市重点建设项目;协助项目单位及主管部门做好项目的前期工作;实施对重点建设项目的管理;建设重点项目储备库;制定全市重大建设项目调度和管理制度,并监督实行。 (六)负责全市政府性投资项目审批;负责全市企业不使用政府性资金项目核准,全市企业不使用政府性资金项目备案,全市外商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负责全市优化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及企业投资项目“只跑一次”改革工作;牵头负责“放管服”行政审批改革工作。承担外国专家管理等相关工作。 (七)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升级;提出全市国民经济重要产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研究并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关重大问题,衔接农村专项规划和政策;推进工业化和信息化;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实施技术进步和产业现代化的宏观指导;指导引进的重大技术和重大成套装备的消化创新工作。 (八)负责拟订电力等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提出能源体制改革建议;负责能源规划与国家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按规定权限核准、审核能源投资项目。 (九)研究分析区域经济和城镇化发展情况;提出区域经济协调发展规划和城镇化发展战略以及重大政策措施;负责全市区域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指导区域协作工作。 (十)推进可持续发展的生态市建设战略,研究拟订资源节约综合利用规划、生态建设规划,提出综合利用的政策,协调生态建设和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组织协调环保产业工作。 (十一)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与全市国民经济发展的衔接平衡;提出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政策,协调社会事业发展的重大问题。 (十二)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全市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协调就业、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的重大问题。 (十三)研究提出全市城乡建设投资项目的发展政策,拟订投资计划和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城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核、审批、上报和管理。 (十四)谋划推动融入国家“一带一路”重大项目建设;积极融入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有关重大问题;负责梳理向南开放年度重点工作,并协调项目推进。 (十五)研究提出全市价格总水平中长期调控目标和年度调控计划,跟踪、监测价格总水平以及结构变动的趋势,进行市场价格预警、预测,提出价格调控建议;制定和调整市级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的重要商品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组织、指导全市重要商品价格的成本调查工作。负责对纪检监察、司法、行政工作中涉及的价格不明或者价格有争议的,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有形产品、无形资产和各类有偿服务进行价格确认。 (十六)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市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指导和推进总体经济体制改革。 (十七)拟订全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对外开放的有关规章,并参与有关行政规章的起草和实施。 (十八)贯彻落实国家、省科技发展和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拟订全市创新驱动发展以及科技发展政策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全市创新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对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评审推荐;对本级科技计划项目审批;组织开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负责科技信息、科技统计工作;指导、协调政府各部门和乡镇科技管理工作;负责本市对外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工作;申报推荐省级各类科技项目;做好省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和省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申报推荐;开展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指导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统筹科研诚信建设;做好国家级、省级和市本级科技项目监管;负责本市技术转移体系建设和技术合同登记;承担全市科技信息平台建设及信息传播报道工作;负责科技发展战略研究及科技情报研究。 (十九)加强主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管理,指导督促电力企业加强安全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监督职责。 (二十)组织开展对开发区、乡(镇、街道)的绩效考评工作。 (二十一)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 研究并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市区域经济发展规划和政策,包括年度的总量平衡、发展速度、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研究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发展的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和协调国土整治、开发、利用、保护的政策及规划,参与编制水资源平衡与节约规划、生态建设和环境整治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土地利用计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衔接工作;协调地区经济发展,指导地区经济协作;负责重要文件起草和机关政务信息工作,分析并做好全市经济的预测、预警工作;研究提出重要生产资料平衡规划;提出促进经济增长、增加就业、稳定物价等经济调控目标以及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统筹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促进资源有效合理配置和整合;负责协调机关科室工作情况。研究全市经济体制改革和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改革方案;提出推进经济体制改革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议和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建议。 联系电话:0435-6658080 (二)投资科 监测分析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状况,研究提出全市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和资产来源及年度投资计划,提出全市固定资产投资调控政策。提出投融资改革的建议;安排国家、省和市财政性资金建设项目;对上报国家和省审批的投资项目进行竣工验收和概算审查、预决算审查。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市招投标工作,研究制定招投标方面的相关政策措施;负责对全市固定资产重大项目综合管理。检测分析全市利用外资情况,提出全市利用外资战略,研究协调有关重大政策;负责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提出全市利用外资和国外贷款规划,安排办理外商投资和国外贷款项目。提出对境外投资的战略、总量、结构、用汇规划和政策,负责境外投资项目的审核报批工作。 联系电话:0435-6201678 (三)行政审批办公室 负责发展和改革(科学技术)行政管理方面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工作;负责组织协调行政审批事项的调查、论证、审核等相关工作;负责有关行政许可证的发放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行政应诉;负责全市政府性投资项目审批;负责全市企业不使用政府性资金项目核准、备案,全市外商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负责全市优化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及企业投资项目“只跑一次”改革工作;牵头负责本部门“放管服”行政审批改革工作。承担外国专家管理等相关工作。 联系电话:0435-6758181 (四)工交能源与科技科(安全生产管理科) 分析全市工业、高新技术产业、交通、能源发展情况,研究全市新型工业发展战略,拟订主要工业产业政策,安排有关建设项目,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并组织实施振兴老工业基地专项规划;指导引进的重大技术和重大成套装备的消化创新工作;提出全市高技术产业发展和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政策、重点领域和相关建设项目;研究全市能源开发利用情况,提出能源发展战略和改革;组织拟订能源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衔接平衡交通行业发展规划和行业政策,负责调控各种运输方式之间的综合平衡,安排和审核重大建设项目。 负责制订和组织实施市本级科技发展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规划;组织申报国家和省级科技发展计划项目,并监督实施;负责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科技企业确认及高新技术产品和项目的认定;对本市所属的科技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协调;负责组织申报国家和省级科技成果鉴定(验收)和评奖;市本级科技项目的鉴定、验收及评奖;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评审;出具《出资入股高新技术成果认定书》;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承担全市科技信息平台建设及信息传播报道工作;负责科技发展战略研究及科技情报研究。 联系电话:0435-6226288 (五)社会事业科 研究全市社会状况,提出社会发展战略,拟订和协调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衔接平衡人口和计划生育、文化、体育、出版、卫生、教育、广播电视、旅游、政法、民政等发展规划,安排社会发展专项资金,审核、申报和审批公、检、法、司和社会发展的基本建设项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研究分析全市资金平衡情况及财政政策,提出全市直接和间接融资的发展战略及政策建议,根据国家、省下达的企业债券发行计划,提出企业债券发行总量和投向,并监督发债资金使用情况。 联系电话:0435-6229767 (六)服务业发展科(绩效管理考评办公室) 研究分析全市服务业发展战略,提出制定服务发展、政策和措施,制定全市服务业发展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关于服务业发展的方针、政策,提出并组织落实全市服务业建设项目,综合协调服务业发展工作。负责落实通化市对集安市绩效管理考评工作。 联系电话:0435-6525588 (七)“一带一路”建设协调科 研究分析全市及国内外边境政治、经济形势和发展情况,对全市边境经济建设进行宏观预测、预警,提出边境经济建设工作政策建议。负责分析和汇总全市边境经济建设工作情况,并根据国家政策收集、谋划、审批和上报全市边境项目;对国家边境项目及资金进行专项管理。根据国家政策,研究制定全市边境经济建设工作计划、规划,提出边境经济建设项目、任务的建议,综合协调全市边境经济工作。 谋划推动融入国家“一带一路”重大项目建设。融入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有关重大问题。负责梳理向南开放年度重点工作,并协调项目推进。 联系电话:0435-6222717 (八)农村科(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研究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重大问题;提出农村经济发展战略;衔接平衡农业、林业、牧业、水利、气候等发展规划和政策;编制和实施全市农业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安排有关项目;组织协调和推进农业产业化;研究制定全市小城镇综合改革和经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牵头负责国家级和省级“特色小镇”“新型城镇化”的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研究提出全市贫困乡(镇)村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制定全市扶贫开发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以工代赈计划;组织协调开展全市扶贫开发工作;协调财政金融部门做好财政扶贫资金和扶贫贷款的计划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和检查扶贫资金的使用;承担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435-6229870 (九)价格与收费科 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性收费的规范性文件,制定颁布收费标准;负责全市行政事业和经营性收费项目的审核及收费价格的制定;研究制定市政府管理的行政事业收费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价格收费管理工作。研究、拟定商品价格方面的规范文件,拟定和调整全市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商品价格,对相关行业实行价格政策指导。 联系电话:0435-6223408 (十)国防动员科 贯彻落实国家、省和通化市关于国防动员、人民防空、军事设施保护等方面法律法规、政府规章,制定相关政策。统筹推进市国防动员重大项目和专项工程,承担国防动员综合协调任务,牵头承办国防动员建设管理和组织实施涉及各部门之间的协调落实工作。组织协调军地有关部门对接重大事项、落实动员需求、解决矛盾问题。战时重大军事行动时,纳入市国防动员军地联合指挥体系,组织落实国防动员相关任务。 联系电话:0435-6756668 (十一)行政科。 负责机关会议组织、公文运转、印信、档案、接待、财务、劳资、资产管理等日常行政事务。 联系电话:0435-6222343 (十二)党建办公室 负责党委组织、纪检、宣传、统战、精神文明建设等党务工作;负责工会、妇联、共青团、老干部等其它工作;负责机关绩效考评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435-6223521 办公地址:集安市鸭江路3001号 办公时间:冬季:8:30-11:30,13:00-16:30(节假日除外); 夏季:8:30-11:30,13:30-17:0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435-6223521 负责人姓名:谢文丰 |
联系电话:0435-6228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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