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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集安市交通运输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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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通化市有关交通运输行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全市交通运输行业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改革工作。 (二)组织编制全市综合运输体系规划;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公路、水路等行业规划;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规划;指导编制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的规划;参与拟订交通运输枢纽规划。 (三)组织实施国家、省、通化市重点和大中型交通工程建设项目;承担全市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的行业监管责任;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统计工作和信息发布工作。 (四)承担全市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负责城乡客运及出租汽车行业的管理工作;负责汽车、船舶出入境运输管理工作;指导交通运输枢纽管理工作;参与拟订有关交通物流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五)指导并监督全市路政、运政、航政、港政等行政执法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的协调管理工作。 (六)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交通运输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拟订全市交通运输行业投融资政策并监督实施;协调并参与交通运输建设资金筹集,提出交通运输专项资金安排意见。 (七)负责交通运输预算资金的申请、拨付和监管;指导交通运输行业规费征管和内部审计工作。 (八)拟订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科技与信息化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重点交通科技项目攻关;组织协调交通运输行业信息化项目的建设与管理。 (九)负责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负责通航水域的救助打捞工作;负责船舶检验和船舶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并监督交通运输行业质量、技术、生态环保、节能减排工作。 (十)承办国防动员委员会交通战备办公室工作;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协调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客货运输。 (十一)负责全市交通运输行业行政审批工作,参与行政复议工作。 (十二)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业队伍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协调处理局机关日常事务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统计工作和信息发布工作;组织拟订交通运输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拟订全市交通运输行业投融资政策并监督实施;协调并参与交通运输建设资金筹集,提出交通运输专项资金安排意见;负责交通运输预算资金的申请、拨付和监管;指导交通运输行业规费征管和内部审计工作。 联系电话:0435-6223654 (二)法规科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通化市有关交通运输行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全市交通运输行业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改革工作;指导并监督全市路政、运政、航政、港政等行政执法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的协调管理和队伍建设工作;拟订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科技与信息化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重点交通科技项目攻关;组织协调交通运输行业信息化项目的建设与管理;负责全市交通运输行业行政审批工作,参与行政复议工作;负责船舶检验和船舶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全市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 组织协调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城乡客运及出租汽车行业的管理工作;负责汽车、船舶出入境运输管理工作;指导交通运输枢纽管理工作;参与拟订有关交通物流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联系电话:0435-6223654 (三)安全科 负责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负责通航水域的救助打捞工作;指导并监督交通运输行业质量、技术、生态环保、节能减排工作;承办国防动员委员会交通战备办公室工作;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全市综合运输体系规划;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公路、水路等行业规划;指导编制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的规划;参与拟订交通运输枢纽规划;组织实施国家、省、通化市重点和大中型交通工程建设项目;承担全市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的行业监管责任。 联系电话:0435-6223654 (四)党建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组织人事等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党建宣传工作。 联系电话:0435-6225135 办公地址:集安市迎宾路1169号 办公时间:冬季:8:30-11:30,13:00-16:30(节假日除外);夏季:8:30-11:30,13:30-17:0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435-6223654 负责人姓名:高金光 |
联系电话:0435-6228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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