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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选择评估机构的公告(集体土地)
  • 日期:2026-06-03 09:18
  • 来源:集安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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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维护被征收人合法权益,保障征收补偿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吉林省土地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拟公开选择本溪至集安高速公路桓仁至集安段征收项目的征收评估机构,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评估对象

  本溪至集安高速公路桓仁至集安段建设工程中涉及的被征收户集安市麻线乡庆丰软枣子种植基地的苗木及相关附属设施进行追溯评估,追溯评估基准日以双方协商确定的2023年4月30日为准,评估范围为征收红线内本溪至集安高速公路桓仁至集安段建设工程中涉及的被征收户集安市麻线乡庆丰软枣子种植基地的苗木及相关附属设施。评估范围内苗木数量及树龄、苗龄、资产规格型号均以当年吉林汇通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原评估报告为准。如遗漏的附属设施及损失补偿等以现场调查情况进行补充,给与相应的评估和补偿。

  二、报名条件及要求

  1.具有工商部门核准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房屋及地上附属物、农业、特产林木苗木等资产评估资质。

  3.单位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现场报名,委托他人报名应提供受托人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

  4.现场报名时请提交公司简介、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书和主要业绩材料。

  符合上述资质与条件要求的单位,报名时请提交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三、选定方式

  采取现场公开摇号或抽签等随机方式确定,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6年6月4日-2026年6月8日

  地点:集安市交通运输局综合办公室

  电话:0435-6223654

  集安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6月3日

主办:集安市人民政府

承办:集安市电子政务中心

联系电话:0435-6228166 网站标识码:2205820009 吉公网安备 22058202000001号 吉ICP备10030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