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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安市城东街道下解放村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 日期:2026-03-11 14:58
  • 来源:集安市城东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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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1]11号)、《吉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文件要求,为确保公众参与,充分发挥公众对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更广泛地征询相关群众意见,现对《集安市城东街道下解放村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一、事项名称 

  《集安市城东街道下解放村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 

  二、事项概况 

  饮用水安全关系着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事关民生、责任重大,且依法科学划定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是党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和环保部门明确要求落实的重点任务,是保护农村饮用水水源、保障农村饮用水安全的重要措施。为保障饮水安全,通过划定保护区,为水源地提供制度性保护,防止污染,确保村民喝上安全、放心的饮用水。因此集安市将全面开展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工作。 

  三、主体单位 

  集安市人民政府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项目实施的社会经济影响,对涉及群体可能产生的影响; 

  2.为避免引发社会稳定风险事件,利益相关者认为本项目实施应做好哪些方面的工作; 

  3.利益相关者对本项目实施的意见、建议。 

  五、征求意见及反馈方式 

  意见反馈方式: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进行意见反馈。 

  姓    名:苑博 

  电    话:17614452020 

  邮    箱:862644114@qq.com 

主办:集安市人民政府

承办:集安市电子政务中心

联系电话:0435-6228166 网站标识码:2205820009 吉公网安备 22058202000001号 吉ICP备10030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