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公示公告
集建消验字〔2025〕第0011号(集安市花甸镇中心小学幼儿园建设项目)结果公示
  • 日期:2025-12-26 14:08
  • 来源:集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打印】 【关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吉林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集安市教育基建项目服务中心于2025年12月16日申请集安市花甸镇中心小学幼儿园建设项目工程(地址:吉林省通化市集安市花甸镇中心小学院内;集安市花甸镇中心小学幼儿园建设项目:建筑高度为9.7m,地上2层,地下1层,建筑面积为1294㎡,使用性质:民用建筑)。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有关规定,根据申请材料及建设工程现场评定情况,结论为合格,依法核发《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集建消验字〔2025〕第0011号),现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5年12月23日至2026年1月6日。

  集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2月23日

主办:集安市人民政府

承办:集安市电子政务中心

联系电话:0435-6228166 网站标识码:2205820009 吉公网安备 22058202000001号 吉ICP备10030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