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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26年集安市职业技能培训定点培训机构的通知
  • 日期:2025-12-23 15:48
  • 来源:集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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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拓宽职业技能培训覆盖面,提高职业技能培训的层次,提升职业技能培训质量。现面向社会征集优质职业技能培训资源,纳入集安市职业技能培训定点机构名单,承接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定点培训机构认定原则

  按照“条件公开、自愿申请、平等竞争、择优认定、社会公示”的原则进行。

  二、定点培训机构认定范围

  职业院校、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以及企业培训中心等,其中民办培训机构需依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且上年度年检被评定为合格等级。

  三、定点培训机构认定申报材料

  1.《定点职业培训机构申请表》;

  2.《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办学许可证》、年检结果、培训机构其他相关资质证书【包括办学许可相关审批文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法人资质证明等】;

  3.办公、培训和实习场地证明。自有场地的出具产权证明复印件;租赁场地的须提供有效的租赁协议(3年以上)、产权证明复印件;

  4.满足教学和实操培训需要的主要设备、设施的清单及教学场地照片;所申请培训工种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培训使用教材照片;

  5.授课教师资质及相关材料。机构专职工作人员提供相关资质、关系证明(资质证明提供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等复印件,关系证明提供社保关系证明及劳动合同复印件);兼职工作人员提供资质证明、关系证明(资质证明提供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等复印件,关系证明提供聘用合同复印件);

  6.理论与实操课课时;

  7.学校相关制度。

  以上材料按目录要求装订成册,所有复印件及上交的证明材料均需盖章有效。如果提供虚假资料,取消当年度定点机构资质。

  四、时间安排和认定程序

  1.申报阶段:有申请意向的培训机构将认定申请材料报送至集安市人社局就业促进与职业能力建设科。

  2.审核阶段:市人社局受理申请后统一组织评审小组,依据申请认定定点培训机构的条件对申请单位进行审查评估。

  3.经审查评估通过的机构,在集安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认定为集安市职业技能培训定点培训机构。

  五、申报期限

  即日起至2026年1月1日止。

  联系单位:集安市人社局就业促进和职业能力建设科

  联系电话:0435-6222637

  附件:《定点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报名表》

集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2月23日

主办:集安市人民政府

承办:集安市电子政务中心

联系电话:0435-6228166 网站标识码:2205820009 吉公网安备 22058202000001号 吉ICP备10030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