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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集安市财政局2025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查后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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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切实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赋予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结合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市县财政部门开展2025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吉财监函[2025]851号)要求,我局自2025年7月至10月,对集安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集安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集安市天润供水有限公司、集安市青石镇黄柏社区村民委员会4个单位开展了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下达了处理决定。现将被检查单位查处的问题公告如下: 1.集安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应缴未缴利息收入,金额178.62元;超限额使用现金,金额2,180.00元。 2.集安市天润供水有限公司:应计未计固定资产,金额9,280.00元;应记未计无形资产,金额15,000.00元。 3.集安市青石镇黄柏社区村民委员会:未按规定使用会计科目,金额87,000.00元。 针对以上问题,市财政局已依规下达处理决定,并要求各被查单位对查出的问题进行限期整改。 特此公告。 集安市财政局 2025年10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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