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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受理涉企行政执法问题和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问题投诉举报方式与征集问题线索的通告
  • 日期:2025-04-11 16:11
  • 来源:集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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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市民朋友:

  为规范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涉企行政执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对行政执法工作的满意度,现向社会公布受理涉企行政执法问题和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问题投诉举报与征集问题线索相关事宜,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

  一、受理投诉举报及征集问题线索范围

  重点查处四类行为:一是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行为;二是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行为;三是执法标准不一致、要求不统一,加重企业负担的行为;四是滥用职权、徇私枉法、该罚不罚、“吃拿卡要”、粗暴执法,以及执法不作为等违反执法规范要求行为。

  1.涉企收费方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下属单位违规收费问题;公用事业领域违规收费问题;行业协会商会违规收费问题;金融领域违规收费问题。

  2.行政处罚方面。处罚依据不准确问题;滥用行政裁量权问题;违反法定程序问题;趋利性执法、选择性执法、违规异地执法问题。

  3.行政检查方面。实施行政检查的主体不具备法定资格问题;行政检查事项不明确、未公示问题;行政检查方式和检查频次不合法、不合理问题;行政检查标准不统一,检查程序不规范问题;涉企行政检查不规范问题。

  4.行政强制方面。滥用羁押性、财产性强制措施问题;超权限、超范围、超额度、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财物问题。

  5.行政许可方面。不正确履行市场主体准入退出职责问题。

  6.涉企政策方面。违法违规制发涉企行政规范性文件问题。

  7.其他行政执法方面的突出问题。

  二、投诉举报及征集问题线索须知

  投诉举报人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反映问题要客观真实,对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编造虚假材料、举报材料不实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投诉举报提倡实名投诉举报,提供真实姓名和有效联系方式及地址,便于进一步沟通了解情况,受理部门将对投诉举报人的信息进行保密。已经进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程序的不予受理。

  三、投诉举报及征集问题线索途径和方式

  1.投诉举报电话:0435-6185119(工作时间)。

  2.投诉举报电子邮箱:jaszjjfzk@163.com。

  3.投诉举报收件(信)地址:集安市东盛北街95号三号楼202办公室(集安市住建局法制科),邮政编码134200。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监督,积极提供相关问题线索。

  特此公告。

  集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4月11日

主办:集安市人民政府

承办:集安市电子政务中心

联系电话:0435-6228166 网站标识码:2205820009 吉公网安备 22058202000001号 吉ICP备10030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