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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于秀艳、许文家)
  • 日期:2026-06-03 10:58
  • 来源:集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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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秀艳、许文家因保管不善,将吉(2016)集安市不动产权第0000206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证明。

  声明人:于秀艳、许文家

  2026年6月3日

主办:集安市人民政府

承办:集安市电子政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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