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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公告(刘志金)
  • 日期:2026-03-06 15:17
  • 来源:集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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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地使用者:刘志金 

  土地座落:集安市财源镇财源村五组 

  土地证号:集集用(1997)字第193304号 

  登记面积:270平方米 

  土地用途:农村宅基地 

  土地使用证丢失,现声明作废。 

  与此相关权利人对此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集安市自然资源局提出异议申请,逾期不申请异议的,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准予补发证书。 

  集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3月6日 

主办:集安市人民政府

承办:集安市电子政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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