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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公告(唐连刚)
  • 日期:2026-01-13 13:30
  • 来源:集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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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地使用者:唐连刚

  土地座落:集安市榆林镇大甸子村四组 

  土地证号:集集用(2011)字第058227710号 

  登记面积:270.00平方米 

  土地用途:农村宅基地 

  土地使用证丢失,现声明作废。 

  与此相关权利人对此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集安市自然资源局提出异议申请,逾期不申请异议的,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准予补发证书。 

   

  集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1月12日 

主办:集安市人民政府

承办:集安市电子政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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