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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继承公告(项昱澎)
  • 日期:2026-01-12 11:28
  • 来源:集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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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对下列涉及继承的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和《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第1.8.6.5条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6年1月30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集安市政务大厅二楼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方式:0435-6643778

序号

申请人

被继承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属证号

不动产登记信息

用途

备注

1

项昱澎

项元荣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集安市清河镇大川村一组

吉(2022)集安市不动产权第0001504号

66.6平方米

 

住宅

现场签字确认的利害关系人有项昱澎、项福生、项福军、项福芹、项昱霖  

 

  集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1月9日

主办:集安市人民政府

承办:集安市电子政务中心

联系电话:0435-6228166 网站标识码:2205820009 吉公网安备 22058202000001号 吉ICP备10030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