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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市生态环境局集安市分局关于2025年10月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 日期:2025-10-09 14:18
  • 来源:通化市生态环境局集安市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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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10月9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0月9日-2025年10月10日(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两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35-6737887  0435-6226117(政务大厅行政审批办公室)

  通讯地址:集安市锦江西区

  邮    编:1342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集安市活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探矿项目项目

吉林省集安市下活龙村

集安市活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长春隽达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为探矿项目,项目总投资854.54万元。项目拟对活龙金矿采用槽探、钻探、坑探技术对矿石储量进行探查,并提交详查报告。

(一)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钻探施工废水除自然蒸发剩余排泥浆罐,沉淀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临时防渗旱厕,定期清掏作为农肥,不外排。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粉尘采取淋水抑尘措施,施工车辆较少,尾气经稀释后对环境影响较小。

(三)探矿过程中产生的噪声主要为钻探机、各种机械转动以及运输车辆等施工设备产生的噪声,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措施,控制施工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不利影响。

(四)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钻探工程施工产生的废土石、钻探工程施工产生的废土石、泥浆,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及废机油。废土石临时堆放,后用于回填,泥浆干化后用于钻孔封堵。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清运矿物油收集于可封闭型危废收集容器内,并于当天运至集安市活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内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理。

 

(五)本项目对土壤的影响主要是对土壤表层的剥离,由于挖方堆放、填方取土、土层扰乱以及对土壤肥力和性质的破坏,使占地区土壤失去其原有植物生长能力。本项目由于占地面积小,仅影响场内土壤环境,对外部环境影响小。项目将表土剥离后,单独堆放,工程完工后对表土进行回填,可减少对土壤环境的影响。

 

主办:集安市人民政府

承办:集安市电子政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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