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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市生态环境局集安市分局关于2024年7月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 日期:2024-07-01 08:38
  • 来源:通化市生态环境局集安市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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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7月1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1日-2024年7月2日(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两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35-6737887(政务大厅行政审批办公室) 

  传    真:0435-6226117 

  通讯地址:集安市锦江西区 

  邮    编:1342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白小桃系列食品生产加工项目

集安边境经济合作区

吉林省筱爱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吉林启源环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属新建项目,总投资6500万元。项目占地面积13616m2总建筑面积为15830.71m2。建设内容包括生产厂房办公楼、库房等。项目产品为水果罐头、果干、碳酸饮料。设计年产水果罐头800万罐、果干4万斤、碳酸饮料100万瓶()。

(一)落实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新上1台5t/h 天然气锅炉,应采用低氮燃烧技术,保证烟气中氮氧化物、颗粒物、二氧化硫等污染物排放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要求,规范设置烟气排放口,烟道应预留永久性采样口,烟囱高度不低于18m。及时清理临时贮存点果皮果核等固物,确保恶臭气体厂界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要求

(二)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生产和生活污水通过城市污水管网输运至集安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排放的污水应定期开展监测,保证污染物浓度符合集安城市污水处理厂收水标准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选择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音、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要求。

(四)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废包装物集中收集后外卖;果核、果皮集中收集贮存,及时外运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定点收集,送城市垃圾管理单位统一处理,避免产生二次污染。

(五)做好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对有关人员进行培训演练合格后上岗。

)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防止扬尘、噪声、垃圾等污染周边环境。

主办:集安市人民政府

承办:集安市电子政务中心

联系电话:0435-6228166 网站标识码:2205820009 吉公网安备 22058202000001号 吉ICP备10030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