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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集安市委 集安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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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并市委: 2022年,集安市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全面依法治市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不断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用法治给行政权力定规矩、划界限,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深入开展,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上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 一是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点内容,通过主持召开党委(党组)会、举办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专题培训会等多种方式,组织开展学习60余次;二是将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校2022年度学期各类主体班次的教学计划,先后培训党员干部500余人次;三是制发了《关于落实<深化学习宣传研究阐释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工作方案>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明确了工作任务,逐级压实责任,推动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向纵深推进;四是购买《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分发到各部门,组织开展专题学习活动58次;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每月一法”学法活动中每月必学内容,全市各部门共开展集中学习和自学活动720次。 (二)建立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推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1.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大力推进“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帮代办”等便民措施,审批时限压缩率达73.13%;最多跑一次事项达99%;事项网办率达98.11%。加快新版全流程审批系统上线进程,确保只进一扇门,能办所有事,全市30个部门1192项实现“无差别”受理。建立健全了首席代表和收件即受理制度、首问负责制度、一次性告知等制度,进一步加快实现了“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 2.进一步落实权责清单。根据法律法规的变化实行动态调整,实现同一事项的规范统一。2022年,经过调整后权责清单3065项(其中:全市行政许可291项、行政处罚2121项、行政强制124项、行政征收120项、行政给付42项、行政检查56项、行政确认91项、行政奖励20项、行政裁决8项、其他权利192项)。 3.进一步加大“放管服”改革力度。不断优化改进工作方式,加快推广电子印章、电子证照,推进“互联网+监管”工作,监管事项清单认领率、完成率达100%,监管事项覆盖率逐年攀升。组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104次;其中联合抽查58次;联合抽查比例达55.77%;抽取检查对象556户;录入抽查结果527条,提升了数字化、精细化、智慧化水平。 4.进一步加强营商环境法治化。一是制定了《集安市关于集中开展破坏营商环境、加重基层负担、违规吃喝、公款旅游等“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成立专项调研监督组,通过实地踏查、谈话了解、调查问卷及调取相关案件材料等方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为我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提供有力保障;二是市法院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对涉企案件开辟“绿色通道”,采取优先立案、优先送达、优先执行的方式,全流程提升涉企案件办理效率,快速办理涉企纠纷1992件,依据《民营企业及经营者轻微犯罪依法免责免罚清单》办理涉企案件2件。深入开展“三服务”活动,由班子成员+员额法官带队,深入基层20余次,通过座谈、调研等方式,及时了解企业的利益诉求、司法需求,评估企业法律风险,帮助企业解决法律问题10个,挽回经济损失620万元;三是市检察院与鸭江谷酒庄、白山传奇健康药业有限公司等60余家企业对接,了解企业司法需求,现场解答法律问题,提供32项精准司法服务,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四是市司法局开展“助企惠企法律服务”活动,开通涉企服务“绿色通道”,设立惠企法律服务热线,为75户民营企业开展了“法律体检”,办理涉及劳动报酬的法律援助案件44件,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宣传活动1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1万余份,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 (三)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快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 制定了《关于对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的通知》,对30件市政府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同时,对违反计划生育内容、水能资源开发利用权有偿出让制度及对网约车驾驶员户籍进行限制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专项清理。经清理确认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7件,宣布废止2件,失效21件,进一步提高了我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水平。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 1.精准把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认真履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职责,对全市52个单位报送的2022年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申报情况进行审核,出具了审核意见表,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3项。 2.推进落实法律顾问制度。结合我市实际,强化工作措施,规范政府行为,要求全市58个部门聘请律师担任其法律顾问,进一步规范依法行政行为。 (五)完善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推进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印发了《集安市推行“一支队伍管执法”工作实施方案》《集安市城乡基层治理“街道吹哨、部门报到”工作机制(试行)》,对建立运行高效的基层综合管理体制做了明确要求,保障了街道与部门的沟通衔接,进一步推动基层管理体制机制落地见效。 2.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对省级部门反馈的48个办理新版行政执法证件信息问题进行整改,整改率100%,确保将符合行政执法条件的人员充实到行政执法队伍当中。同时,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22年度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培训考试工作,800余人报名参训,切实提升全市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和水平。 3.加大依法行政绩效考评力度。每年坚持对各部门开展依法行政绩效考评工作,通过查阅台账、评查案卷等方式,发现问题10余处,并及时进行反馈和限期整改。 (六)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1.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建设。不断加强应急管理,提高事故应急处置能力。严格落实值班值守、信息报告、处置决策、现场指挥等应急管理制度。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了我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生产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和6部自然灾害类专项应急预案,有效提高了上下级预案的衔接性和操作性。 2.强化突发意外警情处置。对接到的各种警情,进行初步研判分析,并及时将有关情况向上级部门汇报。加强现场处置能力,启动应急预案,尽快控制事态,查明真相,消除危害。指导督促各乡镇、街道开展防汛演练117次,参加人员2263人。组织召开我市防暴雪冰冻灾害应急演练桌面推演,参演部门15个,参演人数26人。 3.开展自然灾害风险普查工作。完成了集安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清查调查数据389项,基本数据已全部录入,并通过审核。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1.推进错案预防机制。制发了《关于开展2022年败诉案件集中整改工作的通知》,指导各涉案行政机关进行整改并查摆败诉原因,制定相关有效措施。2022年,我市各行政机关败诉案件共4件,其中3件具有可执行内容,涉及败诉整改行政机关2个,案件类型涉及行政给付、行政赔偿、行政处理。 2.强化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效。完善行政复议工作制度,优化办理工作流程,加强对案件的管理和监督,不断提升案件办理的准确性和公正性。2022年,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8件,已办结7件(其中维持4件、驳回2件、终止1件),1件正在审理中。 3.充分发挥“第一道防线”作用。坚持推进行政调解工作,不断加强公安、民政、生态环境等部门行政调解委员会建设并积极发挥职能作用。2022年,全市共调处行政调解案件398件,调解成功率为100%。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439次,调处纠纷2558件,成功率达100%。 (八)建立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1.提升内部监督力度。纪委监委深入推进“1+9”协同监督工作,制发了《集安市关于建立健全“1+9”协同监督机制的实施方案》,与审计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进行共享信息21件,移交问题线索11件,运用“四种形态”处理7人次。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开展监督检查120余次,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11件11人。 2.强化派驻监督职能作用。制定完善了《集安市纪委监委综合派驻机构工作规程》《集安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工作考核指标》,使派驻工作更加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各监督工作联络站累计开展重大事项监督505次,提出监督建议315条,基层监督得到整体提升。 3.切实加强外部监督。认真研究办理人大及其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市政府工作提出的有关审议意见、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2022年,市政府依法协助市人大、市政协开展视察、调研24次,承办建议及提案共146件(市人大代表建议61件、市政协提案85件),均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办复率100%,满意率99%。 4.开展行政诉讼监督。市检察院调取市法院行政审判卷宗100余册,通过细致审查,发现相关问题并向人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31件,人民法院均已回复并按照检察建议内容进行整改。 5.开展行政公益诉讼工作。持续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活动,办理安全生产、文物保护、食品安全等领域公益诉讼案件45件,其中发出行政诉前检察建议31件,诉前磋商14件,已全部整改。 (九)建立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全面建设数字法治政府 畅通数字化服务渠道,优化数字化管理模式。一是市公安局推行“互联网+公安”业务,在移动终端为群众提供在线查询、案件咨询等“一站式”服务,方便当事人自助查询执法公开事项,实时了解案件办理情况,以执法公开促进执法公正;二是市法院优化升级诉讼服务,网上立案、网上缴费、线上开庭,全面实现诉讼服务“一网通办”,网上立案953件,网上开庭518件,电子送达率73.65%。 (十)加强党的领导,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 1.坚持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在干部任用管理调配中,把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干部,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向市委推荐。对乡镇政法委员人选重点考虑具有政法工作经验或是从事相关工作经历的进行优先选拔,换届后,11个乡镇政法委员具有相关经历的5人,占45.5%。2022年以来,共有29名优秀政法干部得到提拔或进一步使用。在市直政法部门领导班子中,具有相关专业背景和经历的干部比例达到88.5%。 2.强化干部整体素质提升。组织乡科级领导到杨靖宇干部学院举办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暨专业能力提升培训班3期,累计培训200余人次。邀请通化市委党校教师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进行了专题培训。依托集安干教微课堂等网络平台,建立手机上的学习阵地,编发学习宪法、统计法规的相关动态,全市乡科级领导干部、优秀年轻干部等近1900余人注册并在线学习,累计时长1500余小时。 3.完善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机制。坚持推进《行政诉讼案件诉前审查制度》《领导干部参加法院集中旁听庭审制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等多项工作制度,建立法治政府建设月督查工作机制,每月对各牵头部门指标体系实施情况进行调度汇总、分析研判,始终保持《市县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全国达标水平。 4.不断提升普法宣传效果。一是召开了“七五”普法总结暨“八五”普法部署动员会议,制定了《集安市“八五”普法规划》,我市普法工作经验在通化市“八五”普法部署动员会上进行了交流;二是组建了由法官、检察官、警官等47人组成的“八五”普法讲师团,组建了由各部门行政执法人员、法治工作专业人员等216人组成普法志愿者队伍,对630名“法律明白人”开展了培训、考试、颁证和授徽工作;三是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完善普法责任清单,组织讲师团人员、普法志愿者和“法律明白人”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教育活动60余次,发放各类普法宣传资料和宣传品10万份。制作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海报、动漫、短视频6部,共转发相关学习内容2万余次。 二、上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存在政府职能转变不到位,法治监督体系不完善的问题。原因是个别部门仍然存在行政审批过多、监管不到位等问题;我市虽然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备的法治监督体系,但在实际运作中还存在着监督力度不够、监督效果不明显等问题,今后将加大力度予以解决。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严格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结合我市实际,调整了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组成人员、协调小组组成人员、办公室组成人员,为依法治市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将法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2022年,我市共召开涉及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汇报会、部署会、推进会等各类会议10次,研究解决问题5个,扎实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有力有序开展。 (二)认真做好中央法治督察整改工作。对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形成了整改报告,在市政府常务会和市委常委会进行审议后报通化市委依法治市办,对反馈的32个整改问题,全部整改完毕。 (三)有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职责任务。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2次深入到乡镇、街道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进行调研并协调解决相关问题2件。组织全市70多个部门党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开展述法工作。组织30多名领导干部参加法院集中旁听庭审活动1次。在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开展学法活动5次,全市上下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进一步增强。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着力加强法治思想教育。持续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校主课程设置和干部教育培训计划中,加强公务员依法行政意识的培养,引导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关键少数”深入全面理解法律权威,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并在工作中学法、用法、懂法、守法。 (二)进一步抓好执法制度化规范化。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设,狠抓重点领域监管工作。持续深入优化“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加大督查力度。继续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确保信息公开透明。 (三)完善政务服务数据体系建设。在乡镇、街道、村、社区设立便民服务站的基础上,加大对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和村级便民服务点的指导力度,完善软硬件设施建设,强化便民服务功能,切实推进县、乡、村三级统一审批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努力实现全市上下一站式服务的目标。 中共集安市委 集安市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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