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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集安市委 集安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 日期:2024-03-27 10:21
  • 来源:集安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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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并市委: 

  2020年,集安市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和《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工作要求,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较好地完成了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各阶段相关工作。7月31日,中央依法治国办正式命名集安市为第一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现将集安市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扎实推动放管服改革。一是深入开展简政放权。结合乡镇机构改革,全面完成了乡镇(街)政务服务事项颗粒化梳理,将35项政务服务事项前移,并围绕外观标识、窗口设置、运行模式出台了乡镇(街)便民服务中心“六个统一”标准,完成了全市14个乡镇(街)便民服务中心的改建工作,实现了由内及外、由人到物的标准化、规范化,推动放管服务改革和“最多跑一次”改革市乡村全覆盖。特别是将“一件事一流程”列入了与路桥对口合作的重点工作,围绕公民和企业全生命周期,梳理出乡镇(街)“一件事”18个,最大限度地推动“一件事”一次办。二是持续深化“跑一次”。围绕2019年办件量前100的事项,先后3次召开“放管服”工作协调会,研究解决方案。目前,办件量前100事项全部实现“最多跑一次”。大力推广“吉事办”,推动越来越多的政务服务事务“掌上办”,努力让“不跑是常态”成为集安的生动实践。三是推行阳光政务。以让老百姓看得懂为原则,形成了《办事指南一本通》汇编和“一次性告知单”,随时方便群众免费取阅,并在各级大厅设立了政务公开专区,提供线上线下政务公开服务,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四是扎实推进“互联网+监管”改革。承接监管事项510项,发生监管行为340项,未发生监管行为事项170项,全市检查实施清单认领率99.86%,监管覆盖率66.67%,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执法和监管服。

  2.实施降本减负。着力推动涉税事项“全程网办”,目前,全市涉税事项共197项,依托电子税务局、自然人电子税务局、个人所得税手机APP等系统全部可以实现网办。全面清理规范收费事项,对保留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按国家规定执行的政府性基金项目,分别编制目录清单并及时更新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2020年,我市保留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为22项,涉及14个部门;经营服务性收费3项,涉及3个部门。严格规范中介服务市场,共梳理事涉审批事项的中介机构23家,编制了中介服务事项清单96项,待省里系统建成后组建中介联合体。积极推动“区域环评”工作,投资6000余万元与吉林昊融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合作,完成了集安边境经济合作区规划环评编制工作。 

  3.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一是结合软环境集中整治,专门开展了涉企收费等专项整治,建立落实了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22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11项、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6项、信用信息共享目录清单227项,着力建设公平竞争、诚信经营的市场环境,2020年,所有清单均已通过合法性审查,在政府网站进行了公开。二是扎实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大力推行分类式综窗和“e”窗通业务办理模式,目前,常态化开办企业不超过1.5个工作日。持续提升不动产登记效能,投资200余万元与福建翔升公司合作开发了不动产登记综合受理平台,企业不动产登记已实现1个工作日办结,注销业务即办即结。三是全面铺开综窗改革,投资40余万元完成了综窗改造,并专门邀请北京“一窗”研究院院长来集指导,本着宜综尽综的原则设置综窗8个,推动75%的政务服务事项一窗受理。组织各部门、历时2个月完成了《受理审核要点》《综窗事项受理业务手册》编制工作,并围绕咨询引导到盖章发证的全过程编制了工作流程,为安全、高效办理业务提供了有力支撑。2020年,集安市荣获“营商环境质量十佳县(市、区)”称号。 

  4.实施信用城市建设。一是印发了《营商环境优化行动“信用城市”建设工程实施方案(2020-2022年)》,围绕加强政务诚信,将信用建设纳入2020年集安市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并深入开展了招商引资违约失信问题专项整治及“回头看”行动,建立了举报投诉案件查处长效机制,着力纠治有诺不践及新官不理旧帐等问题。二是围绕加强商务诚信,持续完善集安市信用四张清单,不断拓展联合奖惩范围,特别是全面推行食品行业分级分类监管,完成了1427户风险分级评定工作,其中A级39户,B级252户,C级662户;推进守信“红名单”和失信“黑名单”制度建设,2020年,共有34户企业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三是出台了《关于建立旅游企业信用联合的惩戒制度》《旅游市场诚信“红黑榜”发布制度》,整合了文化和旅游市场名录库。2020年,我市综合信用排名位列全国县级市第13名,位列全省县级市第1名。 

  5.持续深化“双随机、一公开”改革。制定了全市联合检查计划并开展了联合检查。2020年,全市录入检查事项清单1379条,检查对象名录库165个,全市入库检查对象11698户,做到“全方位监管无死角”;入库检查人员1342人,做到“应入尽入无例外”,同时对全市各执法部门报送的行政执法计划进行审核。2020年,全市执法计划审核通过129项,有效解决了随意检查和选择性执法问题。 

  6.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设立市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个,乡(镇、街)公共法律服务站15个,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室147个。2020年,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共提供法律服务1700余次。 

  7.节能和生态环境保护进一步强化。严格落实环境信息公开制度,所有环境信息全部在集安政府网站公开。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8版)》要求,对全市新、改、扩建项目进行管理,无降低和提高标准的问题。2020年,共审批环评文件31个。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我市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在通化市规定范围之内。严格落实排污许可制度,2020年协助通化市局完成33户企业的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协助318个排污单位完成网上排污登记工作。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印发了《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的通知》,全面梳理不符合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要求的规范性文件。通过清理,共废止市政府(市政府办)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失效7件,继续执行27件,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2.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凡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规范性文件均纳入合法性审核范围,防止了违法文件出台,2020年,共审核规范性文件2件。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1.完善政府依法决策机制。坚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与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对重大行政决策专家咨询论证实施、决策听证实施和实施后评估各个环节配套了相应的规定,有效推进了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 

  2.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制定2020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全年共计9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充分听取社会公众意见,涉及企业和特定群体、行业利益的,充分听取企业、行业协会商会、人民团体、社会组织、群体代表等意见,充分发挥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听证座谈等重要程序。 

  3.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制定了《集安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办公室工作规则》共二十七条。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律师、法律工作者或法律专业人员担任政府及其部门法律顾问,规范了政府行为、促进了政府科学、民主、合法决策。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运用“法治教育网”平台,采用线上培训、线上考试的方式,开展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培训考试工作,全市共有812人(其中乡镇、街道193人)完成学习课程、通过考试,切实提升了执法人员法律素质和能力水平。 

  2.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部门内部层级监督,开展年度执法检查工作,深入全市各行政执法部门,对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案卷的合法性和规范性、行政执法记录设备配备和管理、执法全过程记录资料规范化保存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2020年,共对全市行政执法部门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案件卷宗80余册进行评查。通过开展执法检查将检査发现问题进行梳理汇总,并及时反馈给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并限期整改。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完善社会监督。建立了行政机关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设立了举报信箱、电子信箱等渠道。结合数字集安建设,投资120万元购买了相关公司研发的17套政务信息系统。 

  2.自觉接受相关监督。认真研究办理人大及其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政府工作提出的有关审议意见、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2020年,市政府依法协助市人大、市政协开展视察、调研32次,承办建议提案154件(市人大代表建议67件、市政协提案87件),均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办复率100%,满意率98%。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依法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努力把行政争议化解在复议程序中,实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2020年,共收到复议申请4件,受理4件,审理完结3件,申请人均撤回行政复议申请。 

  2.切实加强行政诉讼案件管理。一是印发了《关于做好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相关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的案件范围、履行出庭义务的人员、履行出庭应诉的相关注意事项以及规范行政行为的必要措施。建立行政诉讼案件裁判报告备案制度,及时掌握行政机关行政诉讼案件应诉情况,纠正改进行政机关应诉不当行为,对于被纠错案件,加强对被纠错行政机关的整改落实监督,切实提升行政诉讼案件应诉水平。二是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机关行政行为、切实降低行政诉讼案件败诉风险的意见》,从提高行政诉讼案件质量、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等方面作了详细规定。三是印发了《关于剖析整改行政机关被纠错案件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要求,组织相关部门对行政机关被纠错案件及时进行剖析整改、销号,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3.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制定了《关于加强行政调解实施方案》,对工作机制、工作流程等程序进行了规范,公安、民政、自然资源等部门成立了行政调解委员会。2020年,全市共受理行政调解案件281件,调解成功281件,调解成功率为100%。全市人民调解组织共进行矛盾纠纷排查373次,受理调解案件3257件,调解成功3257件,成功率达100%。 

  4.稳步推进府院联动工作机制。积极同法院开展会商,针对府院联动各项工作,共同研究形成了《贯彻落实府院联动第一次联席会议纪要任务清单》,制定任务书,排出时间表,确定责任人,努力推动府院联动各项工作按流程、按标准、按要求精准落实。通过召开专题会议等形式,结合实际谋划部署府院联动各项具体工作,推动我市府院联动工作“一盘棋”推进、“一体化”建设,各项工作得到有力的推进和实施。 

  制发了《关于建立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的通知》,先后召开了2次府院联动机制工作部署、推进会议,在市法院成立了集安市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诉前、诉中、诉后行政争议化解工作同步开展。 

  5.不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一是以“法律七进”为依托,深入开展重点领域、重点内容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50余场次,举办法治讲座40余次,发放各类普法宣传资料和宣传品10万余份。二是开展省级和通化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申报工作,申报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6个,通化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8个。三是开展“七五”普法总结验收。组织全市各部门完成了“七五”普法相关材料的平台上传工作,按照考评细则要求完成了佐证材料收集、梳理、专题片制作等相关工作,并在通化市各“七五”普法考核验收中,名列县(市、区)第一名。 

  (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1.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用人导向。积极树立正确用人导向,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干部德才考察的重要内容,加强对领导干部法治建设实绩考核,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质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2020年,全市提拔乡科级领导干部56人,具有法律专业背景或法治工作经验的16人,占28.6%。同时,结合乡镇街道机构改革,乡镇街道政法委员全部配齐。    

  2.强化对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工作。将依法治国相关内容纳入《2020年集安市干部教育培训计划》,邀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杨立新,通过干教微课堂公众平台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对民事权利保护的法律条款,为全市乡科级、优秀中青年干部等进行线上专题培训。 

  3.开展领导干部集中旁听庭审活动。建立领导干部参加法院集中旁听庭审工作制度,每季度组织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主要领导开展集中旁听庭审活动,2020年,共开展集中旁听庭审活动2次,参加60余人,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法律意识和法治素质。 

  (八)健全完善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情况 

  1.坚持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市级相关领导2次听取推进法治建设有关工作汇报,并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召开了4次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部署会、推进会、专题会议等会议;二是将法治建设纳入我市“十四五”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分值权重占于总分值的10%。三是市委领导开展了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调研、督导工作。四是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述职、述廉、述法、内容列入年终述职内容。五是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检查与行政执法检查共同开展,工作重视度进一步提升。 

  2.开展领导干部学法活动。一是将学习习近平依法治国理论和宪法法律列入市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议学习内容,开展了4次学法活动。二是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按照“每月一法”学习计划表开展自学活动并书写学法笔记,学法氛围日益浓厚。 

  二、存在问题 

  (一)法治建设专业力量有待加强。个别单位长期聘请法律顾问的意识不强,从事法治工作的专业人员尤其是法律专业毕业人员较少,使得本单位法治工作明显处于边缘地位,日常管理的法治化水平不高。 

  (二)依法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仍存在短板。如在纠纷化解机制上,各种纠纷解决机制之间互动不足,技术上,尚未形成矛盾纠纷治理智能化,还没有通过政府数据共享、开放等来实现问题互知、思路共享、解决合力的状态。 

  三、下一年度工作打算 

  一是建立法治政府建设常态化工作机制,细化分解工作任务,实施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常态化月报表工作制度,每月进行专项调度及情况汇总并将各牵头部门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在全市进行通报。 

  二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提升行政执法队伍执法水平。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和指导,扎实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促进行政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做到依法有效履行职责,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三是坚持开展法治学习,建立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充分利用市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开展学法活动,发挥“关键少数”模范带头作用,带动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聘请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建设研究中心专家来集授课,普及法治政府建设相关知识,全面提升我市法治政府建设的水平。 

  中共集安市委

    集安市人民政府

  2021年1月8日

主办:集安市人民政府

承办:集安市电子政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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