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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引纠纷 悉心调解化矛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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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3日,集安市人民法院太王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当庭达成和解协议,当庭解除合同并返还了购房款,长达10年的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2013年,原告张某从李某处购置了集安市某村的一套房屋,由于张某并非该村的经济组织成员,张某无法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故诉至人民法院。 法庭上,因双方积怨已久,调解难度大,但办案法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耐心细致的释法明理,并结合二人实际情况,逐一疏解矛盾症结,最终原、被告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双方当事人的纠纷得到了圆满解决。(田雨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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