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安市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集政办规〔2025〕1号)、《集安市保障性住房资金管理办法》(集政办规〔2025〕2号)、《集安市保障性租赁住房收购管理办法》(集政办规〔2025〕3号)、《集安市配租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集政办规〔2025〕4号)已于2025年12月9日印发,已征求各乡镇(街)及相关部门意见,并在市政府网站公开征集社区各界意见。
经统计,未收到相关部门的修改意见。
集安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2025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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