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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意见的公告
  • 日期:2025-09-23 14:37
  • 来源:集安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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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根据《吉林省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省司法厅、通化市司法局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的相关要求,经文件起草部门报送清理意见、我单位审核,《集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望江楼、长川水电站工程建设征地与移民安置管理办法的通知》(集政发〔2020〕3号)和《集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集安市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管理办法的通知》(集政办规〔2023〕3号)适用期已过、所涉工作任务已完成,故对该2件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拟宣布失效,现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社会公众可以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提出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为2025年9月23日至2025年10月17日。

  电子邮箱:jafzj7636@163.com

  联系电话:0435-6227636、6220012

  地址:吉林省集安市鸭江路3001号集安市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

  邮编:134200

  集安市司法局

  2025年9月23日

主办:集安市人民政府

承办:集安市电子政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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