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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集安市城镇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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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强化政府对土地市场管理,进一步保持基准地价的现势性和科学性,建立健全政府公示地价体系,促进土地资源合理配置,并为土地出让和价格评估等提供有力依据。按照《吉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工作的通知》(吉自然资函〔2023〕1号)要求,依法对集安市城镇基准地价进行更新调整。现将调整后更新成果(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望社会公众积极参与。 公众可以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形式提出意见,反馈至市自然资源局,征求意见期限:2025年7月22日至2025年8月12日。联系电话:0435-6738787 电子邮箱:guotuju408@163.com 附件:集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新一轮城镇基准地价等土地价格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此件公开发布) 集安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7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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