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安市落实<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集政发[2024]4号)已于2024年12月27日印发。通化市生态环境局集安市分局已征求相关部门,并在市政府网站公开征集社会各界意见。其中市场监管局提出修改意见1条已采纳并修改。其他部门和社会各界无修改意见。
通化市生态环境局集安市分局
2024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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