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上旬,集安市工商局在农资市场专项检查中发现集安市农业生产资料公司生产资料销售站、农业生产资料公司综合二商店、农业生产资料公司经营部等到3个农资经营单位,未能如实记录产品名称、规格、数量、供货商及其联系方式、进货时间等内容,未能履行按规定如实记录进货台帐的责任和义务。鉴于3个经营单位态度良好,能积极配合调查,在依法责令改正同时,各罚款1000元,3起案件共计罚款3000元上缴国库。(王忠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