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项目(培育农业产业化联合体项目)指南的通知》(吉农产发〔2020〕19号)要求,现将我市制定的《集安市2020年培育农业产业化联合体项目实施方案》进行公示,公示期从2021年2月3日至2021年2月9日,共5个工作日,如有异义,请于公示期内向集安市农业农村局实名反映。
联系电话:0435-6222418
附件:集安市2020年培育农业产业化联合体项目实施方案
集安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