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2018〕13号)要求,现将集安市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清单编号20)整改情况进行公示。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销号:集安市清单编号20问题已按要求整改。
以上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2019年1月24日—2019年2月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联系集安市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张春毅
联系电话:0435—6223859
附件:集安市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清单(清单编号20)
集安市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月24日